为进一步巩固拆
盔”整治成果,不断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着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全警动员、攻坚克难,以“提前上岗、延时下岗”连续作战模式,常态化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劝导及整治工作。
行动中,大队优化勤务模式,精心组织实施,将警力最大限度下沉一线,严守浙江路、广场南路、珠山中路、广场北路、银曙路等重点交通路口路段,采用“现场处罚+纠正违法+宣传引导”的工作方式,在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力营造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治声势。针对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高峰时段,采取“路口守起来、喇叭喊起来、手势挥起来”,实现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寸步难行“,全面遏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态势。
同时,大队依托路面主阵地,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页、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意义,引导群众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另外还利用大喇叭反复播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音频。通过广泛的宣传,普遍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
通过近期整治,辖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在此,交警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景德镇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