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街巷阡陌,车流如织
电动自行车成了走亲访友的“主力军”
就几步路,不用戴头盔
多载一个娃,挤一挤就到了
喝了酒骑车没关系的
这些习以为常的“方便”
正悄悄把“风险”带上路
把“安全”甩在身后
一不留神
团圆路可能变成揪心路
案例曝光
2025年11月
在北京北五环外环辅路
冯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几次摔倒后爬起
最终撞上路缘石
倒地受伤
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血检显示
冯某血液酒精含量
高达269mg/100ml
属醉酒驾驶
2025年8月
在新疆吐鲁番
一辆三轮车行经路口左转弯时
与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摔倒
骑行人在摔倒时
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触地致头部严重受伤
2026年2月3日
贵阳交警经开区大队
查获一起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一辆电动自行车竟
以“叠罗汉”方式搭载6人
含4名孩童
车辆行驶中车头轻微翘头
稳定性极差
险象环生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去年9月1日起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对“小电驴”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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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圆路上
平安是最好的年礼
请广大亲友
严格遵守
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自觉拒绝超员、不戴头盔等危险行为
守好两轮安全线
共度祥和中国年
快转到“相亲相爱一家人”群聊吧
专栏阅读
来源丨江苏警方编辑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江苏交警 贵阳交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丨张雨禾
审核丨张可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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