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单位工作,对于青年男女来讲,本是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但事实上,同一单位里较少看到由恋爱发展成为情侣,最终成为伴侣的情况,即便有,也多是之前就是恋人关系,或夫妻中一人变动工作单位而成为同事。
究其原因,可能还是太过了解和熟悉了,导致彼此没有了吸引力。男女之间产生吸引力一是相互间要一定的趋同性,即互有好感;二是需要互补性,即性格、兴趣爱好等方面彼此存在一定差异,在互相间造成一定的神秘感,从而激发出彼此的接近、彼此互补的兴趣。
此外,恋爱中的男女,如果希望发展成为伴侣的,都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言行举止,尽量将自己美好的一面呈现给对方,以增加恋爱成功的几率。相反,如果已经决意分手的,则就不再在意对方的感受而变得我行我素,加速终结双方的关系。
单位中,因是工作关系,尤其是相处时间长了,基本不会太在乎别人的感受,都会按自己的行事方式处理同事间的关系,因而个人教养、办事方式、待人接物的格调以及生活习惯等大家就会比较看得清楚,内心也会对各自的优缺点有了评判,在这个过程中,缺点就变成阻碍男女接近的主要因素。
另外,同在一家公司工作,必定多少会有工作上的交集,也难免会有一些工作上的矛盾,给彼此心里留下不快。有了怨念,要产生爱恋的冲动也就不大容易。
另外,耳濡目染,就会顾虑到一旦成为夫妻,又同在一家单位工作,夫妻一方与上下级同事产生矛盾就可能会波及另一方,从而将矛盾放大,影响双方的工作和发展,可能也是一个不利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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