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盐城市分局的指导下,江苏银行盐城分行成功为阜宁某公司办理了盐城市首笔非金融机构外债签约登记业务。企业直接到银行办理全流程手续,充分节省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发政策试点扩大至省内全域,将更多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银行,便利了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其中就包括省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等情况下,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江苏银行盐城分行积极贯彻落实外管部门相关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响应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新政。

阜宁某公司是阜宁县最主要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为开拓境外融资渠道,该企业计划发行海外债,融资资金用于支持阜宁县乡村振兴林果现代产业园项目建设。在该笔海外债即将正式发行之际,恰逢新政施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及时向企业宣导新政优势,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盐城市分局的全程精心指导下于一个小时内顺利完成了企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极大地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为企业海外债的成功发行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将继续聚焦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新政,加强与地方外管局的对接,深入理解掌握新政特征,做好对企业的政策宣导,主动贯彻执行便利化政策,充分发挥自身人缘地缘的优势,推动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以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助力企业行稳致远。(孟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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