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的1月25号,经过近三个月的审判,吴法宪于这一天,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判决下来后的同年六月份,监狱的管理员告诉他一个好消息,组织上允许他保外就医,这就意味着他可以离开监狱,具体的时间大概就在八月中下旬。

八月下旬,吴法宪在女儿吴巴璀的陪同下,坐上了绿皮小火车,从北京来到了济南。因为他刚出狱的时候,还处于服刑期,所以,他的活动范围就只能是在济南市区。倘若他想去到外地游玩、会见老朋友或是有别的什么事,需要提前打申请报告,获得批准以后才可以离开济南市区。当然啦,等他服刑期结束以后,也正式恢复了自由身,想去哪就可以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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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是上午离开秦城监狱的,他乘坐的是45次特快火车,到达济南的时候,刚好是下午四点整。一路上,除了女儿吴巴璀陪同之外,还有负责安置的工作人员。

在吴法宪即将出狱的时候,分开近十年的妻子陈绥圻,也去监狱里探望了丈夫,不过,因为陈绥圻还需要留在北京处理自己的问题,因此,她就没有同丈夫和女儿一起去济南。

为了保障吴法宪出狱后有个安稳的生活,组织上给他分配了一套两居室的屋子,面积大概有个40平方米左右,当时是没有公摊面积这个概念的,因此,这40多平方米的面积是实打实的,相当于咱们现在70多平方米的面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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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分配的房子,位于济南的七里山小区,是一处普通的小区,居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老年人,是一个很安静、也很悠闲的小区。

除此之外,因为他没有工作,也就没有收入来源,组织上每个月就给他发放100元的生活费,过了两年,也就是1983年这一年,这笔生活费涨到了500块。有了房子住,有了生活费,吴法宪的晚年生活是有保障的。

或许有的读者在别的文章里面,看到讲述吴法宪出狱后的晚年生活过得很凄惨,我也不知道那些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也不知道他们的依据是从哪里来,咱也不去恶意揣测这样写的目的吧。

仅我自己个人看到的各方面的相关资料,吴法宪的晚年生活可不凄惨,是有保障的,过的虽然是普通的生活,却是幸福和安稳的小日子。

虽说,他的身边没有儿女的陪伴,毕竟子女们要忙着自己的生活,但是在吴法宪的身边,一直都有妻子陈绥圻的相伴,直到去世,妻子陈绥圻都和他形影不离,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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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吴法宪去到济南的时候,妻子留在了北京,这短暂的离别,对于夫妻俩来说,算不得什么,毕竟,自打从1971年开始,夫妻俩就天各一方,这长达近十年的分别都已经过来了,还在乎这短暂的离别吗?

当吴法宪到达济南一个多月的时候,妻子在北京处理完了自己的问题,组织上给成陈绥圻的处理是离休,享受副师级待遇。

一方面,吴法宪每个月都有一定的生活补助,另一方面,陈绥圻每个月都有离休金,因此,两人在经济生活上是完全有保障的。

那么,在精神生活上又如何呢?咱们看下面这张图就一目了然了:

每当吴法宪看书,或是练习毛笔字的时候,妻子陈绥圻就会在一旁默默的相伴,默默的看着自己的丈夫。虽说言语很少,但爱情充溢着整个房间,包裹着两个人,这才是爱情的美妙之处:相顾无言,却知爱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