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从金塔出发奔袭800多公里外的兰州异地执行查封涉案房产35套,执行标的达1600余万元,高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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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发展公司与兰州某公司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后某发展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兰州某公司承担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合计1600余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兰州某公司未及时履行偿还案款义务,某发展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兰州某公司承担偿还欠款的义务。

该案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查询,某发展公司在案件起诉前申请保全了兰州某公司名下的35套房屋,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金塔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八个多小时奔波赶到兰州。通过走访摸排找到兰州某公司的房产具体位置并进行了现场查封,为后续评估拍卖打下基础。但在查封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房屋虽然是兰州某公司的,但是还存在案外人交付定金、安置的情形,而兰州某公司并未为安置房屋及抵债房屋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且案外人对兰州某公司的债务情况并不知晓,针对该情况,执行法官向案外人释法析理,并告知其可以通过执行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执行人员依法送达了查封裁定书,并对涉案房屋进行了现场查封,该执行案件的查封工作顺利完成,有效保障了某发展公司债权的实现。

面对可供执行的财产,金塔县法院迅速应对,高效处置,为及时将“真金白银”兑现到当事人手中,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高效圆满完成异地涉案财物的查封工作,缩短了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周期,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王丽娟)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