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当于每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 进行修改、确认。
1.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2.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3.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5.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6.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7.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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