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贵在执行’·春风行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以物抵债促和解】

某某城乡建设公司与某某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积极联系某某房地产的法定代表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从法理上、人情上劝导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耐心协调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以物抵债,将300㎡左右的商业用房抵给申请执行人,剩余10万余元被执行人私下付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对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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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执行完毕7件,执行和解4件,出动警力15人次,查封车辆3辆,查封房产5套,查封加油站1处,共计查封1680㎡,调查走访12次,拘传3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8.6万余元,以物抵债1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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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玉屏法院将持续秉持人民至上理念,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用实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将生效法律文书切实兑换成当事人的“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玉屏法院 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