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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霍山县林业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11月,霍山县景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修建大别山(安徽˙霍山)滑雪旅游度假区过程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霍山县漫水河镇新铺沟村扁担冲组处占用林地修建停车场、便道、泵房。经鉴定,霍山县景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共计1710平方米(2.565亩),其中修建停车场占用林地909平方米,林地土层轻度损毁,地类为商品林中的竹林地;修建便道占用林地323平方米,林地土层轻度损毁,地类为商品林中乔木林地,无采伐蓄积;修建泵房占用林地478平方米(其中126平方米已硬化,余下352平方米林地土层轻度损毁),地类为商品林中的竹林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责令霍山县景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1日前将霍山县漫水河镇新铺沟村扁担冲组处修建停车场、便道、泵房占用的林地(1710㎡)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霍山县景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20)元㎡×(909+323+352)㎡+(12+30)元㎡×126㎡=55980)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万伍仟玖佰捌拾元(55980元)。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