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本报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由于未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近日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并罚款5万元。

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建罚字〔2023〕第066号

当事人名称: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事实:2023年11月2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施工地块编号为2023WR007(和锦府:1号住宅楼,2号住宅楼,3号商业楼,4号配套楼,5号商业楼,6号地下室)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地块暂时不能开工,其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未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发《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建改(02)字〔2023〕第0001207号),责令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面停工整改。以上事实,有《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建改(02)字〔2023〕第0001207号)、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证。

处罚决定:处人民币5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所依据法律条文:《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决定时间: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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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莞市住建局

本报从天眼查了解到,东莞市和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中国保利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长安段51号451室,法定代表人为周海星。(文|中国基建报 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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