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月26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淮安市水利局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董朝升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朝升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22年6月,被告人董朝升利用担任淮安市水利局基建处负责人、基建处处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分包、项目投标、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公司资质升级、招标代理入库、单位创先、工程评优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前至2023年春节前,被告人董朝升先后多次收受多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2.455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朝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其有坦白情节,退出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朝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董朝升简历

董朝升,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江苏沭阳人,大学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82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淮阴市京杭运河续建工程指挥部技术员;

1991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淮阴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技干、主任工程师;

1999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淮阴(淮安)市水利重点工程指挥部工务科副科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淮安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2007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淮安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

2013年6月至2022年7月,任淮安市水利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2022年7月至今,任淮安市水利局三级调研员。

▍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手机&微信15896195556

▍免责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淮安零距离网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淮安打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