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7日,据央广网报道,厦门大学被指利用科研用地建百个商铺。根据相关法规,教育科研用地不能用于商业经营开发项目。高校用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批。

福建厦门市民反映称,已启用四年时间的厦门大学访客中心,所处地块本是教育科研划拨用地,却在地下建了上百个商铺对外招租。多家商铺经营者表示,厦大访客中心的招商仍在进行中。部分未经营商铺的使用权,有的还在访客中心运营公司手中,有的已由投资人买断15年的使用权,但还未转手出租

来自规划部门的消息,厦大访客中心尚未通过规划验收。这意味着已承租访客中心商铺的经营者,其相关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目前,厦门大学未作出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