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洛宁法院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需求、新挑战,积极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创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办法举措,做优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典型案例了解一下吧

01.基本案情

张某在李某处分三次购买印刷材料(PS板),并分别出具手续。后续张某偿还部分欠款后,剩余2万余元货款没有支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向洛宁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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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组织调解

收到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后,立案庭负责人魏朝彬考虑到本案是涉营商环境纠纷,而且案件标的小,快速高效解决该纠纷,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于是,他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诉中调解。

“你做生意遇到难处,但你欠的货款得还给人家啊,这货也是他压了钱进的,而且两万多元的货款也不多,可以向亲戚朋友们借一下,凑一凑,做生意不是一锤子买卖,都是常来常往,这次还了,下次也好继续在李某这里购买材料嘛,别因为这笔货款失了做生意的信任”魏朝彬对张某说道。

教育了张某,他又苦口婆心的劝起了原告“你想起诉张某的心理我们理解,但是如果走诉中调解程序你们双方能达成协议,那么能够快速解决这件事,你也能比较顺利拿到货款,不用过多耗费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而且做生意谁都有个难处,你们也合作很久了,都是老熟人,给对方一个缓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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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满意和解

最终,李某和张某考虑后,同意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2024年4月起于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李某不低于1000元,于2025年4月1日前还清;如被告张某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如约履行上述任一笔款项,原告李某可就剩余未还部分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并支付利息。

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按上手印,握手言和后满意地走出法庭。

矛盾纠纷不一定都要靠“打官司”去解决。洛宁法院积极倡导“多元解纷”机制,利用调解解纷高效为中小型企业纾困解难,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解决了这笔货款解纷,为中小企业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洛宁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涉营商环境案件方面全面提升矛盾解纷的精度、速度和温度,切实为中小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县域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洛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