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常碧罗

3月28日上午,重庆彭水法院召开执行信息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重庆市人大代表王天波、何小敏,县政协委员吴胜霞、胥军吉等受邀参会。

彭水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执行信息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目的是更好实现“零距离”执行、“阳光”执行,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使彭水法院的执行工作更契合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更好服务于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建立工作机制,铺开信息公开“一张网”。将执行信息公开细化为判决生效、执行立案、首次查控、财产线索核查、拟采取强制措施、处置财产、分配方案、结案等8个关键流程节点,包含拟罚款、拟拘留等5个拟采取强制措施告知,委托评估、定向询价等7个财产处置结果告知,覆盖执行案件全流程,以点结网。

“立审执”协同联动,形成信息公开“一条线”。将审判、立案纳入执行信息公开环节,把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提醒告知前置于录入案件生效信息节点,执行立案后及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按照执行实施的推进流程及时向相关当事人推送节点信息。以“两张图”(实施办法和节点信息模板)简化执行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细化执行人员内部分工,6个执行实施团队各设立2名执行信息公开管理专员,按节点完成新立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大厅设立执行信息查询窗口,提供“一窗多办”、“执行公开一次办”服务。

建立监管制度,用好信息公开“一张表”。印发《执行节点信息公开完成情况表》,将执行信息公开关键节点表格化。执行局内勤组设立1名执行信息公开监管专员,在案件拟结案前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评查,院审管办(研究室)设立执行信息公开评查小组,每月定期对未结案执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查。发现问题,由院督察室予以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同时加强保密教育,明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增强干警在落实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意识。

执行信息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的建立,将过去的被动公开改为主动公开,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用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预告知”制度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执行前信息告知制度助推执源治理,用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倒逼案件承办人提升执行能力,用统一的操作标准倒逼执行规范化。彭水法院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以执行信息公开为起点,深化执行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代表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彭水法院执行信息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的做法,认为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信息公开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执行公开透明防范了执行廉政风险,有利于进一步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