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如我在诉,念兹在兹。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如我在诉”意识,自觉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威海法院专门组织开展“如我在诉”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置于如我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信访等10余个高频诉讼场景,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切身感受和思考老百姓的所期所盼。即日起,我们将开设“如我在诉”专栏,邀请辖区法院院长和部分干警代表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带动广大干警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事关民心向背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如我在诉 高质效协助每个案件审理

威海中院审监庭四级法官助理

程慧

工作越久,越能感受到肩上为民司法的千钧重担。我们工作中的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关乎民生。群众之事无小事,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新期待,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

如我在诉,就是为人民群众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就是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到实处。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肩负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最后的期盼。

“如我在诉”,体现在纠纷实质化解理念上。再审案件情况复杂、纠纷多年,矛盾激烈,再审终局解纷,要靠上去作工作,强化调解效能和化解力度,以“如我在诉”换位理念,力促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如我在诉”,体现在高质效审判工作上。要做到全面查清事实、深入研究法律适用,厘清并固定当事人真实诉求和核心法律关系,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审结,避免当事人诉累。“如我在诉”,体现在做实做深能动履职上。对照反向评价机制,通过个案纠错,主动剖析错案根源,及时向一二审反馈问题。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就审判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跟进司法建议,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以“如我在诉”的情怀 真正做到换位思考

威海中院审判保障中心干警

崔英双

“如我在诉”,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把司法为民的职业品格真正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实践之中。

牢固树立“提高效率”的理念。换位思考,如果是我在领款退费,作为案子的最后环节,一场官司终于迎来最终的结果,作为当事人必然心情迫切,急于领款。作为财务人员,必须做到的重要一点就是提高效率,效率是公平的重要环节。在收到法官的付款申请后,我们基本做到了当天付、隔天付,给每个案子都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真心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牢固树立“热情服务”的理念。努力做到用群众认可的态度倾听诉求,当事人来电咨询付款进度,马上帮助查询,如果在财务环节,加快付款审批进度;如果在发起环节,联系业务庭室了解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群众,用群众认可、信服的方式解答他们的问题。

牢固树立“廉洁司法”的理念。廉洁源于自律,作为法院财务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三个务必”,时刻检点、约束、警示自己,从严把握小节,时刻自重、自警、自省,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将心比心办好每一起行政案件

荣成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常晓庆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衡量法治进步重要的“晴雨表”。行政审判的原告经常会说一句话:“假如你是我的话,这事你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时常提醒我,坚持“如我在诉”,将心比心,才能实现“案结事了”,推动“政通人和”。

“如我在诉”需要坚持情同此心,对症下药。行政审判审理的是民告官的案件,在行政管理关系当中,原告居于弱势地位,在诉讼当中对于法院的态度显得更为敏感。因此,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更需站在各方当事人角度,“情理法”并用搭建起当事人与法院、行政机关之间的信任桥梁,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充分表达自身诉求,“对症下药”解开“法结”,打开“心结”。

“如我在诉”需要暖言温语,耐心倾听。有效沟通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很多老百姓一辈子或者几代人只打一次官司,对法律条文并不理解,一方面需要我们耐心倾听,通过“拉拉家常、诉诉情理”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另一方面需要认真疏导,用当事人能听懂、能理解的语言来解释法律适用,通过倾听与疏导并用的方式,更容易走进当事人心里,将矛盾化解于无形。

“如我在诉”需要心怀“公心”,俯身躬行。行政争议既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施政,司法审判的本质是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能简单、机械“坐堂审案”,不能坐等案子,结案了事,要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寻找路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寻找案件处理的最适合方案,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沉在一线 看在眼里 用心做好“民生警务”

威海高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

魏洪新

安检岗位承担着安全检查责任,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文明服务群众的第一道窗口。从1996年开始从事法院法警工作,每个工作日,我都会遇到文化程度、性格特点、工作经历各不相同的当事人,有咨询立案的,有开庭调解的、有申请执行的、有查阅卷宗的……虽然形色各异,但有两点是共同的:首先,绝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第一次来法院,即便是此前来过法院,这次来却是为了办理不同的诉讼事项。其次,很多当事人找到法院,但却不记得在哪个审判庭开庭,不记得法院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甚至说不清来法院具体干什么,只是一句“你们法院让我来的。”在他们朴素的观念里,只要找到了法院,就能找到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人。这样的认识和情感虽然朴素,悉心体悟,里面却凝结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需要我们用“如我在诉”的实际行动去守护。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每逢面对这样茫然不知的当事人,我都耐心与他们对话,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帮助他们精准定位要去的审判庭、要找的法官。面对残障人士、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法警们也都主动靠上,手把手搀扶他们上下楼梯……细微小事,及于民生。经年累月的坚持,换来的是群众对司法信任度的提高。今后,威海高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做好“民生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