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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处低级错误,怎么看?

碧翰烽/文

一份刑事判决书,100多处错误。涉案金额从百万变成百亿,涉及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证人证言字词错误等。

说起文字材料之事,为什么不少人不太愿意干?不只是辛苦劳累、前路迷茫,还有一个压力在于审核校稿,出不得半点差错。有的时候辛辛苦苦加班了好几天几夜,结果可能因为一个或几个错别字,功亏一篑。

所以,有人说,办公室里干文字材料的活儿,做的太多,也可能出不了太多的彩,但一旦出了个错就是大事儿。

客观地讲,只要是做文字材料工作,有几个错误也属正常,应该要有宽容包容。

不过,仅仅一份判决书,就出了100多处错误,而且还错得如此离谱,实属罕见之至了,难怪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对于本该十分权威公信的司法部门来说,切实不该如此马虎。

或许有些只是错字本身,没有涉及到具体之利益,但有些错误,可能就涉及到当事人之切身利益,影响就比较大了。

从这100处低级错误来看,或许其中还另有隐情,不在本文分析之列。但是,有几个问题,倒可以分析分析。

首先,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较大的现实问题,需要从源头、制度层面进行治理。据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法官人均办案量达到了356.51件。一年也就365天,即使是天天都在上班,这么多的案件如何才能办得了。何况一个案子真要办下来,时间、精力是可想而知的。

如此多的案件,究竟问题出在哪里?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实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

其次,关于文书材料审核把关的问题,有很多时候,人人把关还不如一人把关负责。在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文书材料审核把关的程序,从拟稿人,到核稿人,再到各个不同层级的领导,每一级每一个环节都有审核把关、签字。只是到了一些实际运行当中,剩下的往往就只有签字,审核把关可能就省略了。

为什么?因为现在需要审核、签字的文件材料恐怕太多了,如果都是一一认真去审核,估计难以看得过来,很多时候恐怕就是签个字、画个圈,没有认真去进行审核,都是交代下面的同志,“你们好好把关、校稿,我就不细看了。”估计这样的情形还比较常见。

另外,还有一个“指望心理”,就是都指望别人会认真审核,又不是我一个人在审核。这比较符合“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现象。其实,这也不只是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包括其它工作,凡是提到人人负责,实际上可能人人都不负责。

最后,也不得不提一下临时工作人员的问题。就目前现状来看,解决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是只能通过增加辅助人员来解决,这其中还可能增加临时工作人员。这样的情形也适用于其它任务繁重的单位,这也是临时工作人员难以彻底取缔的原因所在,毕竟许多任务、工作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不去做。

但是,由于临时工作人员的政策、待遇、成长通道等等,与正式人员完全不一样,做不到同工同酬,心理落差较大,工作能力素质也会存在参差不齐,而如果临时工作人员又不得不成为工作的主力,该如何完全确保工作的效果,这里面的责任又该怎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