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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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
莆田市荔城区贞贞鞋面加工厂
莆田市涵江区美花鞋面加工厂
因商标侵权行为被处罚
莆田市荔城区贞贞鞋面加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假冒的“NIKE 勾形”商标鞋面603双,并处罚款42060元,上缴国库。
莆田市涵江区美花鞋面加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没收涉案标有“耐克勾形”注册商标鞋面205双。并处罚款人民币33690元,上缴国库。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综合信用中国(福建)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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