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钱塘江下沙段,总有人戴着蓝色头灯,手拿网兜,在江中捞东西。

他们在捞什么?

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说:“他们在非法捕捞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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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钱塘江流域进入禁渔期。自3月中旬以来,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关注到钱塘江下游江堤边,在夜间陆续有非法捕捞鳗苗的情况出现。

昨天(4月1日)晚上,在钱塘区下沙水域,市、区两级农业和公安执法部门开展收网行动,不少非法捕捞者刚下水就被执法人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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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就是来玩玩的。”面对执法人员,非法捕捞者开始找借口。

执法人员表示,他们的装备很齐全,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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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执法人员共查获鳗鱼苗100余尾、涉嫌非法捕捞鳗苗人员21人,缴获渔具19套。

3月25日,农业与公安联合召开了杭州市打击非法捕捞工作部署会,重点部署了打击非法捕捞鳗苗活动。

据了解,自3月中旬以来,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联合钱塘区、上城区、滨江区等地开展多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其中夜间联合检查4次。

接下来,杭州将对非法捕捞鳗鱼苗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力度,持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钱塘江下游位于入海口,刚好适应鳗鱼在淡水中肥育、海水中繁殖的生长特点,因此常有鳗鱼在这里繁殖。

为了保护鳗鱼宝宝,早在2021年1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就发布文件:

鳗苗捕捞区域按长江口鳗苗捕捞管控区及其他水域两个区域进行分区管理。长江口鳗苗捕捞管控区为北纬30°52′、北纬31°43′36"及机轮拖网禁渔区线所围成的水域,原则上不核发长江口鳗苗捕捞管控区内的鳗苗专项捕捞许可证。

另一边,渔民只有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鳗苗捕捞。

钱塘江不属于鳗苗禁捕区,从前渔民可以捕捞鳗苗,但是文件出来后,渔民因为无法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就不能在钱塘江流域捕捞鳗苗了。

杭州市农业执法人员强调,未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擅自捕捞鳗苗是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进行捕捞或捕捞的鳗苗价值经认定超过一千元的,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他们也呼吁:钱塘江下游潮水凶猛,江堤落差高、岸边泥滩乱石较多,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切勿下江捕捞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