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10日,一个名为呼格吉勒图的内蒙小伙死了。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十八岁……

但与大多数在这个年纪死亡的年轻小伙不同,呼格吉勒图不是病死医院,不是跳楼自杀,不是溺水身亡……而是被人构陷致死。

杀人的凶手,直到二十年后,才被绳之以法,他就是冯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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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有前科

冯志明,生于1958年。他的职业生涯则始于1978年。彼时,年仅20岁的他成为了包头市的一名消防员。

在度过了三年的消防员生涯后,冯志明接受组织安排,选择复员。随后,冯志明踏入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开始了他的刑警生涯。

那是1981年,彼时,还没有人会想到,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刑警,未来会成为一个残害人命的刽子手。

一直以来,冯志明对权力的渴望异常强烈,因而他屡屡争功夺利。凭借着出色的表现,冯志明在1984年晋升为刑警队的组长,随后又仅用4年的时间跃升至刑警队队长之位。

不过,冯志明的升迁之路并非光明磊落。为了追求办案速度,他常常忽视案件的质量,甚至不择手段地违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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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一名嫌疑人在审讯室因“意外触电”身亡,而冯志明仅被免职,不久后又重新崛起,1994年后更是荣升为新城区分局副局长。

至于那名嫌疑人为何会“意外触电”身亡呢?当看完呼格吉勒图案后,或许便不难理解这背后藏匿的隐情了。

冤假错案

东山再起的冯志明更加肆无忌惮了……为了更快地攀升权力的巅峰,他在1996年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呼格吉勒图,一个年仅18岁的青年,在呼和浩特的毛纺厂上夜班。

4月的一天晚上,在厂子里上夜班的呼格吉勒图与同事吃完晚饭分手后,忽然听闻附近女厕传来了女子的呼救声。少年郎的热血压过了恐惧,于是呼格吉勒图毅然前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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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等呼格吉勒图赶到时,凶手已逃逸,现场只留下一个被凌辱杀害的女子尸身。呼格吉勒图迅速向附近警亭报案,但在当时技术落后的背景下,寻找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

身为新城分局副局长的冯志明深知此点,为了赶快结束这起大案,好去邀功,他竟想出用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来顶罪的“妙计”。

冯志明诬陷呼格吉勒图为凶手,通过残酷的刑讯逼供,仅用了两天时间就迫使这位18岁的青年在认罪书上签字。

随后,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一个刚满十八岁的青年就这样成了顶罪的替死鬼……

呼格吉勒图在泪水中无辜丧命,而冯志明及其手下却因“迅速办案”而荣获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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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这次立功,冯志明也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更高的职位。令人唏嘘的是,呼格吉勒图生命的悲剧,成为了他权力之路上的又一“里程碑”。

最终落马

多年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一直坚持不懈地绕开重重阻碍,偷偷上访。最终,在十八年后,呼格吉勒图的冤情得以洗刷。

其实,那时距离奸杀女子的真凶交代罪行已经过去了漫长的9年。然而,这九年来,冯志明一直压着案件的真相。

所幸,呼格吉勒图没有永远背负着不白之冤,而冯志明也没能继续逍遥法外。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得以立案重审,冯志明制造冤案的事实被彻底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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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纪检部门顺藤摸瓜,发现冯志明不仅在呼格吉勒图案中犯下罪行,还有其他数项罪行。

冯志明最终被查出贪污腐败、且违法持有枪支等多项罪行。据相关部门统计,冯志明多年来贪墨金额高达3891万余元。简直令人咋舌。

终于,在2016年,冯志明被判处了18年有期徒刑,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