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利用担任永福县疾病预防中心主任、永福县中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4月1日,桂林永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该院院长庾春明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驰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县卫健系统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蒋某利用担任永福县疾病预防中心主任、永福县中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开展了法庭辩论,双方均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蒋某作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通过“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为广大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筑牢廉洁底线,增强廉政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党和人民把权力交付与你,是对你的信任,当你的初心违背了党旗下的誓言时,也就不配为官了!

▍内容来源:桂林纪检监察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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