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一则食品引全网热议。视频显示事发地在四川省,4月4日清明时节,一家人去6岁孙子的爷爷目前扫墓,祭奠仪式结束后,6岁孙子在家长的同意下,在爷爷坟前津津有味的吃贡品。
视频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不少人认为贡品是祭祀给先人的,仪式结束后应该丢弃,而不应该食用。将贡品食用是对先人的不敬,是不能接受的。
我有部分网友认为,各地习俗不同。祭祀贡品在祭祀前肯定是不能食用,要不就是对先人的不敬。但是祭祀结束后,是可以食用的。
针对网上的议论,6岁小孩的爸爸认为按照当地的习俗,扫墓祭祀结束后,贡品是可以食用的。并且按照当地说法,这些被用于祭祀的贡品小孩食用后对其健康等会有益处。通俗地说就是食用贡品会保佑他们的健康。
眼镜哥倒是觉得这个事有何好热议的,6岁小孩是在自己父亲同意下食用自家的贡品,于情于理于法都没问题,怎么就上了热搜?
6岁男孩是按照当地的习俗,在征得爸爸同意以后才食用的。和当地的风俗不想背,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从法律上来说,贡品是属于他家所有。虽说放在坟前祭祀总,但不属于抛弃物或者无主物,它的所有权仍旧是小孩一家。
小孩食用自家食物,眼镜哥认为不但没有违法,反而是守法的表现。我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公民不得浪费食品。如果将祭祀的贡品丢弃,实际上是造成食品的浪费,6岁小男孩食用的举动不但不应该批评,反而应该提倡才对。
小男孩吃着自家的食品,为什么要被他人说三道四,这是眼镜哥不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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