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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品牌商品,但仍然“知假售假”,被告人马某利用电商平台监管盲区开设多家店铺,持续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童鞋。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马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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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报案称,在某电商平台一家名为“某某童鞋潮流店”的店铺内,先后购买了两双某知名品牌童鞋,收货时却发现这两双品牌童鞋是假货。根据店铺和物流信息,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马某交代,2017年12月起,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三家网店,以50元至150元的进货价大量购入假冒知名品牌童鞋,并加价20元左右对外销售。马某一人负责商品上新、客户维系、进发货等工作。

为规避监管、扩大经营,马某又在另一知名电商平台上先后以本人名义注册了三家店铺。马某发现,在平台经营时间一长,假冒品牌的童鞋销售行为难免会被平台检测到。在将近七年的时间里,马某持续开设新店铺来维持售假经营。

经审计,2017年12月至2023年3月间,马某通过两个电商平台,销售假冒多个知名品牌商标的童鞋金额为300余万元,共计2.4万余双。此外,马某租赁的仓库内扣押假冒童鞋共计148双,扣押商品合计金额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智力成果,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合法合规经营店铺才能行稳致远。

记者:张琦

图片:图虫创意

编辑:陈月飏

通讯员:顾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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