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如皋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发布10起打击拒执行为典型案例,其中刑事6起,执行4起。本院微信号将陆续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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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阻碍法院执行?
罚款1000元!
基本案情
关于申请执行人如皋市某石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如皋法院至被执行人住所地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已不在此处办公,遂准备在公司围墙张贴公告,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时,案外人某公司员工张某以该处不动产系其公司所有为由,阻拦执行干警张贴。虽然执行干警反复向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该处不动产非其公司所有,不得干扰法院执行。然而,张某仍固执己见,情绪激动地拦住法院车辆,试图阻碍法院执行。随后,张某被传唤到法院。谈话过程中,张某认错态度较好,深刻悔过,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
典型意义
执行是法院执行干警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务的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本案中,案外人以暴力等方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法院据此对其处以罚款。当被执行人或其他个人、组织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应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异议,以任何形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切勿因一时冲动不计后果,否则将受到法律惩罚。
来源 |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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