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4月4日—4月6日,乌兰察布市交管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旗县市区交管大队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交通安保部署落实开展情况。

督导检查中,交管支队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大队执勤执法一线,重点对各大队警力部署、卡点设置、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听取了各大队关于部署落实“清明节”交通安保工作汇报,强调各大队要坚决贯彻落实厅交管局和交管支队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督导方案、清单及相关工作要求, 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

督导检查组要求各旗县市区交管大队,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人车流量大幅增加,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责任和压力也随之加大,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做好清明节交通安保工作。二是要加强排堵保畅力度。针对清明陵园周边道路等容易拥堵点段、区域,提早启动疏堵保畅预案,立足未堵先疏、小堵早疏,提前发现,提早干预,确保清明期间辖区群众平安顺畅出行。三是要规范执勤执法。执勤执法必须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积极热情服务群众,同时要严格遵守各项执勤执法规范要求,以春季行动为抓手,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

▎编辑 / 刘 璐

▎初审 / 倪卫平

▎终审 / 张东东

▎来源 / 支队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