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的仕途终结于1971年9月,这个空军的一把手也就此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消失在了公众面前,在秦城监狱里开始度过那十年漫长的牢狱生涯。到了1980年的11月,随着“两案公审”的大幕徐徐拉开,消失了十年的吴法宪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大家伙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还活着呢!

那时候,65岁的吴法宪站在审判席上,虽然看上去有些神情憔悴,但是思维还是很清醒的。除了吴法宪之外,站在特别法庭被告席上的还有九个人,都是显赫一时的人物。这次“两案公审”也吸引了国内外关注的目光,为了突出公平公开的原则,这才审判破天荒的采用了电视直播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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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电视还不普及的中国,全国先后总计有近五万人观看了这次审判,从六十年代过来的人,对于当时的这次审判或许也是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吧。经过差不多两个多月的审判,1981年1月25号,针对十名被告的最终判决下来,其中涉及到吴法宪的判决是这样的,他被特别法庭判处了17年的有期徒刑。

同时,特别法庭对吴法宪的具体刑期从何算起,也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就是从1971年他被羁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样说的话,判决出来的时候,吴法宪已经服刑了有十年的时间,他剩下的刑期还剩下差不多七年的时间,要到1988年才算正式结束刑期,恢复正常的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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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审判的落幕,吴法宪再次消失在了公众面前,回到了秦城监狱。大家伙都还以为吴法宪依旧在监狱里服刑,却不知道他获得了特批,被允许走出监狱服满剩下的刑期。他被安置的地方是山东济南,这个千泉之城的居住环境也属实是不错的,适合养老。

就在吴法宪等待着走出监狱的时候,管理员来到牢房找到他,告知了他出狱后的四个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在他出狱之前,组织上就已经给他安排好了一套房子,是两居室的,由吴法宪的女儿吴金秋,跟随秦城监狱警备大队的工作人员一起去济南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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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他的妻子陈绥圻的一些问题,还没有给出最终的结论,因此,陈绥圻需要在北京等一段时间,大概需要一个月的,等出了结论以后,才能去到济南和丈夫团聚;因此,先由四女儿吴巴璀陪同吴法宪一起到济南,而为了照顾父亲的生活,吴巴璀需要在济南暂住一个月。

第三:陈绥圻在离开浙江绍兴农场的时候,她的一些个人物品没有随身带过来,因此,得由女婿金平原去到农场收拾陈的个人生活用品,直接运送到济南。

第四:因为吴法宪出狱后还处于服刑期,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为了保障他的出狱生活,组织上每个月会给他100元的生活费;而他的妻子陈绥圻暂时也给100元的生活费,等陈绥圻的问题落实以后,就按照正常的待遇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