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100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评通过的59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5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初评通过的 在委托管理单位、提名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

统计第一完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中,浙江大学、燕山大学初评建议等级获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中,湖南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初评建议等级获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浙江工业大学、四川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初评建议等级获一等奖。

青塔统计结果发现,高校第一完成单位中,清华大学总获评13项,位居第一;西安交通大学紧随其后,获评8项;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均获评5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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