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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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一)二环以内每平方米每月18元;

(二)二环以外每平方米每月16元。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

二、搬迁费补偿标准

(一)搬家费

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8元增加搬家费。

(二)固定设施补偿费

1.被征收房屋系房屋交付使用后加装水电“一户一表”、管道煤气初装费按如下标准补偿:

(1)自来水“一户一表”:每户补偿700元。

(2)电“一户一表”:每户补偿700元;2018年1月1日后安装的,不予补偿。

(3)管道煤气:每户补偿2500元;2020年1月1日后安装的,每户补偿1500元。

2.电话、宽带、有线数字电视移机费:每路补偿108元。

3.空调移机费:柜机每台补偿550元,挂机每台补偿350元。

4.热水器拆装费:太阳能热水器每台补偿1000元,空气能热水器每台补偿900元,燃气、电热水器每台补偿210元。

5.其他固定设施补偿由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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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华市住建局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