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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进一步发挥民生兜底保障功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再提高。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80元/人/月提升至82元/人/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105元/人/月提升至109元/人/月,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52.5元/人/月提升至54.5元/人/月。

来源 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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