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歼-6战机是我国上世纪60年代研发的一款双发超音速战机,其仿制的蓝本就是苏联的米格-19。歼-6从1964年服役空军,直到1983年才停产,产量5205架。其中不少出口到了巴基斯坦、埃及、孟加拉等十几国,为我国创造了不少外汇,当然其性价比高,战力强悍,也得到了各国好评。然而其中,却有一批歼-6的出口,亏了钱,账也要不回来,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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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从1977年讲起,当时欧加登战争的硝烟正浓,索马里因空军实力薄弱,急需外援以增强军力,于是将目光转向了中国,希望能购买歼-6战机。当时的中国,对于这笔军售交易自然是开心的。然而,这笔看似简单的交易,却意外地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追债事件。

战役爆发之前,索马里与苏联的关系紧张,双方的盟友关系闹掰,成为这场军售交易的背景。原本作为苏联阵营的索马里,在欧加登战争中得不到苏联的支持,反而目睹其援助对手埃塞俄比亚。随着战役的激烈,索马里优势不再,极度缺乏先进武器应对,此时,索马里在绝境中找到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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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双方达成了歼-6战机的购买协议,26架歼-6,合同价3310万美元。本应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索马里提出财政紧张,提出先支付一半款项,余款分5期支付的要求。鉴于当时索马里的国情,打仗确实缺钱,而我们军售刚开展,所以接受了这一条件。

但事情并未按预期发展。战机交付后,索马里并未按协议支付余款1710万美元,一直以财政困难为由拖欠。中国为此多次派工作组前往索马里追债,但均未果,从1980年-1988年,去了7次讨债,每一次都失望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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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索马里因为无法自身维护歼-6,只能再次求助于中国。但这时他们还是说没钱给。事情发展到这里,我们断不能再吃亏下去,眼见我方态度强硬,最终索马里答应结算一部分,给了300万美元,我们派出人员帮其维护战机。从这里开始,我们知道,余下的钱是很难要回来了。

面对这一困境,中国不得不寻找其他途径来弥补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了一项新协议:索马里向中国开放渔业资源,允许中国在其近海捕鱼。之后中国派遣了2艘小型渔船前往索马里海域捕鱼,但这一方式回收欠款的效率极低,需要长达数十年才能完全收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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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糟糕的还不止于此。1991年,该国内乱,新势力上台,当局直接不认这笔欠款。我们在索马里的渔业资源也被收回。这一事件对咱们来说,无疑是一次沉痛的教训,也反映出当时我们在军贸业务上的不成熟,毕竟刚开展,很多风险没法预测,也没有经验,吃点亏在所难免。当然了,有了这次教训,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中国在国际军贸市场上已经逐渐成熟起来。现在的中国,对于军贸业务有着更为明确的原则和更为完善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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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知:军贸业务并非简单的商品交易,而是涉及国家信誉、政治风险和国际关系的复杂活动。当年对索马里的军售,就因因缺乏对风险的充分评估和防范措施,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