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民勤县公安局决定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设置地点

1.235省道56公里200米,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2.235省道86公里600米,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3.307省道0公里50米(235省道57公里200米至小青山穿沙公路),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4.内蒙古315省道延伸民勤段1023公里700米(235省道57公里200米至小青山穿沙公路),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5.569国道307公里至333公里(民武公路)路段移动测速,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6.569国道256公里至270公里(民左公路)路段移动测速,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7.307省道42公里至56公里(民红公路)路段移动测速,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8.235省道39公里至56公里(民南公路)路段移动测速,上、下行双向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二、区间测速路段

1.569国道256公里400米至569国道270公里700米,上、下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2.235省道39公里100米(苏武镇黑河滩卡口)至235省道56公里200米,上、下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3.235省道56公里200米至235省道86公里600米,上、下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4.307省道0公里50米至内蒙古315省道延伸民勤段1023公里700米(235省道57公里200米至小青山穿沙公路),上、下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

三、道路电子抓拍设置地点

1.235省道57公里200米交叉路口;

2.东坝路苏武社区门口;

3.兴业路与白亭路丁字路口;

4.兴业路与大滩路十字路口。

四、启用时间

即日起公示7天,于2024年4月19日0时正式启用。

五、抓拍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5.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以上测速设备电子抓拍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民勤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1日

编辑:周旦

责任编辑:李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