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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我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市民政局以那大镇为试点,在那大镇文化北路23号和那大镇那恁路78号的庄饭碗以及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20栋商铺一楼睿洺汇餐厅开办老年幸福食堂,设老年幸福餐桌,为有用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就餐和补贴标准

(一)餐食标准:中餐或晚餐餐食价格12元/份起,以老年幸福食堂当日公布价格为准。老年人可自行到助餐点就餐。

(二)补贴标准:
根据《儋州市“老年幸福餐桌”项目试行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对具有儋州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的特困户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等3类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就餐补助。每人每天最多享受政府补贴1餐,其中:特困户老年人政府补贴每人每餐8元;低保家庭老年人政府补贴每人每餐7元;低边家庭老年人政府补贴每人每餐补贴6元。就餐费用超过政府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老年人个人承担。需送餐的老年人,送餐费用由老年人自付。

二、申请助餐补贴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家属持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特困、低保、低边老年人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需送餐服务的应提供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到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镇政府进行资格审核,市民政局进行确认后发放助餐票,老年人凭助餐票到就近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那大镇庄饭碗和睿洺汇餐厅)用餐,助餐票可扣减餐费,助餐点只收取超过政府补贴标准老人自付费用。

联系电话:

许土坚(市民政局工作人员)23312860
林经理(庄饭碗餐厅负责人)18650719778
欧经理(睿洺汇餐厅负责人)13876333930

儋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1日

来源:儋州市民政局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