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供职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4月1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执行“先预约、再办理”的业务程序。

根据《通知》内容,灵活就业人员是指18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为太原市户籍居民或者在太原市长期居住并以个体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方式灵活就业,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人员应当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其他公积金中心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本市户籍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太原市发放的居住证;港澳、台湾居民应当提供相应的通行证和居住证。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办理时,执行“先预约,再办理”的业务程序,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使用手机公积金APP申请开户或申请转入预约。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手机公积金APP业务操作流程》,其详细介绍了操作流程,申请人可使用手机公积金APP申请开户或申请转入预约,再前往相应承办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目前,承办网点包括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两家银行下属的共计7个网点,根据业务的完善和发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不断扩大承办网点范围,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办理业务。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柴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