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4月15日消息(记者郭振丹)4月14日1时39分,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一居民家发生火灾,致一人轻伤。据上海闵行消防,初步勘查起火原因系事发室内电动自行车电瓶故障引起,目前执法机构已介入调查,将依法处理。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前,4月9日,闵行区一小区门口电动自行车因违规改装锂电池致自燃,造成室外停放的2辆轿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烧毁烧损。4月10日,闵行区一电缆厂车棚内一辆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锂电池,因长时间充电,锂电池发生故障,已呈热失控状态。目前以上车主均被处15日拘留,人民币500元罚款。

4月10日至4月12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全面参与上海电动自行车安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拔点攻坚集中整治第一次集中行动。下一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全力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电动车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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