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区人民法院、区总工会签订《共同推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进一步坚持和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持续推动构建完善基层社会善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

一直以来,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密切联系、协同工作,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尤其是2009年区总工会和区人民法院在全市首创劳动争议案件柔性化合作调解机制以来,双方更加紧密协同、共同努力,为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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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机制的签订,标志着区总工会和区人民法院在之前协同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双方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走深走实,把“诉”的权威性与“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实现“1+1>2”的效果,提升劳动解纷效能,护航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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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总工会遴选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并编订成册,区法院在审理职工群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也总结了一些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形成了较多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裁判实践,对于切实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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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双方诉源治理工作发挥实效,进一步夯实多元解纷基础,经过法院和工会前期协商,成立“工会+法院新就业形态纠纷调解工作室”和“家门口法庭——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两个工作室将在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挂牌并正式运营,接待职工群众的咨询来访,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止纷,真正发挥两个工作室实效。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做深、做细、做实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工会既有着贴近职工、了解职工的天然优势,又有着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时,法院在审判的专业性、司法和裁判的终局性以及执行的强制性等方面具有独特法律优势。

下一步,区总工会和区人民法院将发挥出优势叠加效能,进一步搭好平台、主动对接,充分用好沟通联络、信息共享、同堂培训、法宣联动及法援+就业等合作机制,有效强化工会参与协调调解职能,促进纠纷预警联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诉讼全过程,打通劳动争议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凝聚合力、协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上海杨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