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也要分房子了?”

4月7日,最高法在社交媒体上公布了一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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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稿子不短,有20条,基本囊括了婚姻中的种种问题。

而在其中却有不少内容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光提到了保护妇女、小孩、老人和残疾人的权益,那我们男性呢,就不重要了吗?

其中第3、5条受到了不小质疑,而重量级的还是第20条。

第3条:同居分手也要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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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这是一个比较少提及的话题,因为涉及到“事实婚姻”这个概念。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在法律上,在一定情况下,同居是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就相当于领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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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就冲着这个来的,毕竟现在有不少人干脆就不结婚了,只和男女朋友同居。

虽说这事,不太符合传统价值观,但这种事也越来越多了。

于是便有了这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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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种情形中,前两种还好,大概就是说:同居期间自己的财产归自己的,双方共有的财产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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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三种就有些让人不适了。

一方负担较多义务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没有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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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方有“付出”,就可以要求可另一方给补偿,这个比例还不低。

理论上是维护女性权益,可实际上却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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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就有一个案子,帮一位同居20年分手的女性,要走男性全款房子的40%折款,还当做“正能量”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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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条微博已经消失了,但网友们的评论依然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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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事,姑且还算比较好处理,那要是再加一个呢?

第5条:已婚人士打赏也要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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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内容就挺新潮的:直播打赏。

未成年人打赏就不说了,重点是夫妻一方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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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大意是说:如果直播内容本身有一些问题,例如诱导一方打赏之类的情况。而且另一方以此为由,要求平台返还打赏的话,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榜一大哥给女主播疯狂打赏,女主播卖力工作,然而钱还没捂热,大嫂找上门要求退钱,法律还支持,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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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得了小孩,防不了榜一大哥,看来以后直播还得先进行资质审查,把结婚的观众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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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都这样了,“小三”也好不了。

第六条就明确的说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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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违背公序良俗(可以理解为道德),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或者低价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法院也支持。

从情理来说,不支持“小三”无可厚非,然而这个规定,会不会造成一些夫妻故意钻漏洞?

坑“小三”的例子,最出名的就是吴秀波,当时吴秀波以对方诈骗为理由,将“小三”送进监狱,顺带把之前给的财产全部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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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试想一下现在连告对方的由头都可以免掉了,只需要吴秀波的老婆出马,“小三”就必须把钱全吐出来。

这在操作性上,是不是方便了很多?当然我相信没有人会故意让另一半找“小三”,但如果涉及到某些商业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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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很有可能造成夫妻双方和“小三”狗咬狗一嘴毛的结果,对错且不提,但社会影响肯定不好。

以后“小三”就真不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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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是否支持,我个人觉得很难评,只能说,“小三”们还是找个班上吧!自己养活自己也挺好的,别再想着不劳而获了。

第20条:离婚后我还得养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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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大概就是最重量级的了。

离婚的前提,就是已经分配好夫妻双方财产了。

但这条规定说的是,如果一方在分配完财产之后,依然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另一方应提供帮助,包括让对方无偿住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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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很奇怪了,要知道这个时候夫妻已经离婚了,哪怕一方有房子,也属于离婚分配后的个人财产。

让前夫/前妻住在自己的房子,谁心里能不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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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这样的规定,明摆着就是谁有钱谁吃亏,就算是婚前财产,也无法保证。

那会不会滋生出一些没有资本的年轻人,抱着住免费房子的想法,来结婚甚至骗婚呢?

让我们做一个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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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实男,家庭条件还行,父母也是普通人。

父母给老实男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

然后老实男喜欢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家庭条件一般名下没任何资产的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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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然后小仙女婚内出轨,怀上了别人的孩子。

男方幸运发现了,也想止损,然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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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仙女呢,收入不行,没钱,没房,也不找工作。

剩下的,我就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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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主张没房子住,法院给判,要么同居给居住权,要么给租房。

小仙女不想上班,老实男继续养着。

说不定小仙女还用你给钱租的房子,去养和别人生的孩子。

太可怕了,怕不是真的要养一辈子了。

结语

说到底,这也只是一份征求意见稿,到底会不会实行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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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既然发出来了,那就说明还是有一些可能的,那就应该好好琢磨琢磨。

提提意见,让相关部门听听,这样出来的规定才更公平、更合理。毕竟,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嘛。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评论。

参考信息源:

【1】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界面新闻《「观察」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回应了哪些婚姻热点?》

【3】封面新闻《<民法典>新司法解释今起征求意见 专家解读有关婚姻家庭的热点问题|封面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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