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江监管分局的消息,丽江永胜长江村镇银行的汪志锋同志已获得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汪志锋应在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丽江监管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该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将失效,丽江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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