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市北真诚家超市销售药残超标2.7倍蔬菜,进销利润率高达45%,未如实记录供货商信息

图源:头条号作者青岛热搜君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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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网获悉,3月29日市北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3期)”。在2023-2024年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市北区10批次食品不合格,被检出单位包括餐饮店、超市、水果店,相关详细情况通告您可登录青岛热搜网查看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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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君注意到,本次通告中的市北区真诚家超市北仲路店(戴爱娣),位于北仲路65号北仲二小斜对面,热搜君查询其本次被通报的不合格批次为去年3月被检出的“豇豆”,其被检出噻虫胺含量高达0.027mg/kg,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最高限定值的2.7倍;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高达0.0193mg/kg,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最高限定值的1.28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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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蔬菜检出两项药残超标并不常见,青岛热搜君注意到该店进货渠道——从市北区刘许先蔬菜店(刘许先)购买,随后热搜君追查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地址为抚顺路批发市场,但是其在去年11月30日通过正常程序已经注销,截止热搜君发稿并没有任何对该商户的处罚结果,食品监管溯源就此断链,该个体工商户既不用挨罚,也不用提供进货源头,不但就此光明正大“人间蒸发”,也让产生药残的源头查无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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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搜君通过长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此类食品安全问题通常都会走“老路”,无限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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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批次豇豆真诚家超市的购进价为15元/kg,对外售价为21.8元/kg,其进销利润率达到了45.33%,如此可观的利润,想必刷新了很多消费者对真诚家超市“真便宜”的认知,而更加讽刺的是,即便如此大的利润,真诚家超市销售的这批蔬菜存在着两项农残超标,而且作为基本的进货查验义务,真诚家超市竟然没有如实记录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凭证。最终该超市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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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此案中药残超标蔬菜在流通渠道末端检出,回溯供应商时,首先如果供应商来自市场,按照青岛市印发的《青岛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应该追查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如本案中抚顺路批发市场在该商户的菜入市上架前,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测、证照、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查验等,此例中两项药残超标,抚顺路批发市场是否进行过快检?而此类不合格食品处置通报中,从未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进行过任何追查和处置发布,市场端这第一关都守不住,何谈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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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既然商家已经提供了供应商信息,那这个背负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是怎么在工商部门堂而皇之的进行了注销?食品安全监管正是工商部门的职责,问题商家却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注销了,这种操作实在让人瞠目结舌。换个视角,一个曾经有食品安全黑历史的经营者,换个名字换个身份再重新开个店,是不是可以涛声依旧,屡试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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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使用禁用的农药、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类似不合格食品处置中,鲜见农业农村局的身影,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监管断链无法追查到源头,但是作为农残问题的源头,对于田间地头的主动监管,特别是对使用者的责任追究又做了多少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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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文字部分由热搜君原创/编辑,感谢青岛热搜网提供算力支持,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