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薛宁薇、蔡黄浩4月17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成效。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侦破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挪用资金等内部职务犯罪案件170余起,侦破侵犯知识产权等外部侵害类案件300余起,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了针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的“套路应聘”合同诈骗犯罪,保护了2800余家中小微企业的用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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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已侦案件来看,警方发现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风控意识薄弱、合规管理缺失、法律意识欠缺等因素,企业内部容易滋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职务类犯罪,且容易形成多人作案,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在职务侵占案中,有企业董事、高管等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项目过程中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有业务人员利用发送货物、收取货款等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有采购人员以虚构业务、虚增项目环节、虚抬产品价格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在挪用资金案中,有财会人员利用专业知识巧立名目、收款不入账等手段,挪用公司资金。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有采购人员利用审核权和选择供应商的权利,索取下游供应商等合作方行贿款。

从企业外部来看,常见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有合同诈骗犯罪、串通招投标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在侵害知识产权案中,不法分子在未获得权利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印制商标标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中,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以此牟取不法利益。在串通招投标案中,不法分子互相勾结,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致使正常参与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对此,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深入开展公安部“昆仑行动”和市局“砺剑行动”,以“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为目标,依托公安部集群战役,破获了一批重特大跨省案件,有力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上海公安经侦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以规范且有温度的执法提升企业安全感、获得感,为一流营商环境增添执法温度。

针对企业反映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存在防范难、识别难、举证难、有效线索搜集难等问题,上海公安经侦部门依托市工商联“沪商互联”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开通了“沪企管家 护企有我”线上专窗,梳理并发布了《常见涉企经济犯罪报案提供材料指南》,其中详细讲解了法条、告知了立案追诉标准,并罗列了企业遭遇经济犯罪侵害时的报案举证材料目录。

“蓝鲸护企工作室”“东虹桥蓝鲸护企工作站”“上海硅巷蓝鲸护企工作室”……目前,长宁区已形成全覆盖东部街区、中部楼宇、西部园区的“一站两室”警务工作服务体系。三个工作站(室)成立至今,已累计开展企业走访300余次,发现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漏洞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80余条,侦破各类涉企案件近百起,挽回经济损失1.4亿余元,辖区企业先后30余次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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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上海警方将在长宁试点的基础上,会同市工商联建立市级“蓝鲸”护企工作站,在全市各区普遍建立区级“蓝鲸”护企工作站,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引,常态化开展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助力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提升识别、防范、抵御经济犯罪风险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