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7日电 山西省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 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累计被罚近77万元。

据中国交通广播微信号16日报道,近日,山西省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 标段的劳务分包商朱竹林实名举报称,该工程LJ2 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桥墩基桩,涉嫌偷工减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微信号“山西交控路桥集团”17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称,16日,网络反映公司所属路桥一公司承建的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质量相关问题的情况,路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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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996年10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涝谦,注册资本10亿元。2023年11月26日,该公司因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LJ2项目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被罚款0.5万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由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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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截图

天眼查显示,1996年10月-2020年4月,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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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截图

此外,天眼查显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还曾因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违法占地等被处罚,被处罚总金额超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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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两条终本案件及一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执行标的约47万。(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