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男子在银行存入64万,忽然连续收到2笔均为199818元的转账短信,男子感到大事不妙,让银行冻结账户被拒后,男子报警,并在15分钟内,火速赶到银行,发现账户余额仅剩19元!银行却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男子大怒,将其告上法庭。

李先生刚在银行存了64万元,回去后还没吃饭就收到了信息提示,自己银行里的钱被转走了199818元,他顿感不妙。

然而,就在他打开手机,点开详细信息的这一会儿,又来了一条信息,提醒他又被转走了199818元。

情急之下他赶紧拨通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音乐铃声响起好一会儿后被接通,李先生赶紧表明自己资金被转情况,要求要赶紧冻结自己的账户。

但是电话那边的工作人员只是冷冰冰的提示,他没有这个权限。

李先生又说了一遍自己的钱莫名其妙被转,而且就打电话的这个时间里,卡里的钱还一直被往外转,那边才冷冰冰的说可以到柜台这边办理。

李先生又追问自己刚存的钱为何莫名其妙被转走,那边工作人员表示要查一下,但等了好一会儿他又礼貌而不带感情的说自己没查出来。

李先生气得火冒三丈,直接报警,然后匆匆赶到银行,而从他报警到他到达银行总共只用了15分钟,即便已经很快了,但到银行的时候账户上已经只剩下19元。

此时工作人员还在问李先生要不要冻结账户,李先生已经啥都不想说了,现在冻结还有意义吗?

警察很快就到了,追查之下发现原来是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勾结外面的诈骗团伙,一起盗走李先生的钱。

外面那个诈骗团伙头目是谭建坤,他交代说自己与银行中层一个工作人员一直都有来往,平时都是银行中层把存户的信息发给他,他再以此信息制作一张假卡,然后用假卡进行盗刷,且刷到的钱后面他跟那个银行中层一起分赃。

通过警方顺藤摸瓜的追查,那个跟谭建坤勾结的银行中层工作人员也被找了出来。

之后李先生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理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的信息恶意泄露给诈骗团伙,导致自己64万资金被盗。

而且在自己发现资金被盗第一时间打过去电话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导致自己不能及时止损。

但银行这边不这么认为,银行觉得盗取李先生钱的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是那个人的责任,跟银行没有关系。

另外李先生打电话给银行工作人员,按照规定那个工作人员的确没有权限冻结账户,冻结账户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柜台办理,工作人员是按规定办事,并没有责任。

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后经过审理,法院做出了判处。

李先生把钱存到银行,与银行就形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契约,银行是有责任帮储户保管好资金的,这个案子中是银行把储户信息泄露出去,造成储户损失,这是既定的事实。

另外,银行工作人员在知道李先生的钱正在被盗走的情况下,却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也是需要承担责任。

综合种种因素,法院判处银行需要赔偿李先生642438.9元本金和利息,至于涉案人员则需要另外审理。

银行这边对法院判处不满意,进行了上诉,但二审时上诉被驳回,维持了原判。

储户把辛辛苦苦赚的钱存到银行,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银行保证储户的资金安全除了责任,也是出于银行的信用,如果信用都没有了,那该多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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