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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某广告公司

将“半城烟火半城仙”注册为商标后

将使用该商标的餐饮店告上法庭

近日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了

广告公司违法!

半城烟火半城仙”,已经成为泉州城市的标志性名片。早在2013年,东南早报就刊发《半城烟火半城仙》文章,积极推介泉州城市文化。泉州文旅部门加强推广,“半城烟火半城仙”也成为与泉州紧密相关的宣传标识。2021年,某广告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注册为商标后,对某餐饮店使用该标语进行宣传提起诉讼。4月1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此案。据悉,该案是泉州世界遗产公共文化资源保护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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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古城随处可见“半城烟火半城仙”的生活气息。(王柏峰/摄)

起诉

使用相关标语图片

餐饮公司被索赔10万元

2021年8月和9月期间,某广告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了“半城烟火半城仙”的商标,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分别为第35类和第43类,包括“广告宣传、市场营销、商业企业迁移的管理服务、会计、销售展示架出租、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以及住所代理、流动饮食供应、酒店提供的餐饮供应服务、饭店、餐馆等范围”。

2022年6月10日,某广告公司签署了一份“品牌授权书”,准备把商标授权给拟成立的“泉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但因该公司长期未成立,授权已终止。

2023年6月5日,某广告公司经取证发现,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的店铺,传了多张带有“半城烟火半城仙”文字的宣传图片,售卖茶饮、果汁等饮料。某广告公司认为,餐饮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权。在申请证据保全后,某广告公司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餐饮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以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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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泉州热门

庭审

文旅部门打造标语

餐饮公司认为遭恶意抢注

该案审理期间,泉州市中院依职权向泉州市文旅部门调取“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城市形象宣传推广的相关证据。2013年,《东南早报》发表文章《半城烟火半城仙》。2018年开始,文旅部门刊印《半城烟火半城仙——寻访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的旅游手册向公众发行。2019年,文旅部门发布《半城烟火半城仙》的泉州城市旅游宣传片并在多平台进行播放,该宣传片在单天点击量达50万人次,获2019年度博鳌国际旅游奖“年度短视频创意榜”大奖。近几年,相关部门多次推出以“半城烟火半城仙”为题目的文章推荐泉州旅游。

 判了!泉州一公司抢注“半城烟火半城仙”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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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泉州一公司抢注“半城烟火半城仙”属违法!

视频:泉州旅游形象片《半城烟火半城仙》

庭审期间,餐饮公司认为,“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源自泉州文旅部门倾心打造的标语,早在2013年就作为城市宣传语出现在官方公众号、城市宣传片、城市宣传手册以及各大报刊,是对泉州这座城市人文精神的诠释,是泉州城市的精神内核,因此“半城烟火半城仙”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存在被恶意抢注情况,餐饮公司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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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标语为公共文化资源

驳回广告公司诉讼请求

泉州市中院认为,“半城烟火半城仙”与泉州的城市特色紧密相关,是泉州多元文化的形象表达。伴随着泉州文旅产业的日益繁荣以及“半城烟火半城仙”在泉州旅游宣传中的普遍使用,该词句在社会公众中已形成极高的知晓度,成为国内外游客对泉州的标识性记忆,成为与泉州城市形象高度关联的公共文化资源。“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公共文化资源,是宣传泉州文化、展示泉州形象的名片,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以方便公众自由使用和传播。

某广告公司于2021年申请注册涉案商标时正值泉州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之际,理应知悉“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城市形象的代名词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仍申请注册。此外,某广告公司先后在20余种商标类别中申请了包括“半城烟火半城仙”“桑莲法界”在内的多个与公共文化资源相关的商标注册,意图借助泉州申遗及文旅热度将公共文化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涉案商标虽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然而其权利基础具有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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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商标网站截图信息

综上,法院认为,某广告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取得商标注册,并依据不当获取的权利向他人主张权利,构成权利滥用。

最终,法院二审驳回某广告公司的诉讼请求。

【幕后】

揭秘当年《半城烟火半城仙》

据当年担任专题文章《半城烟火半城仙》二审编辑的颜瑛瑛回忆,2007年起,东南早报《闽南周末》文化周刊开辟“古巷风情”栏目,记者连续数年走访泉州古巷里的风物、建筑及采集传说故事,积累了大量民俗文化报道素材。

2013年闽南文化节前夕,在策划最有代表性的泉州文化专题时,经充分讨论,报社主要领导和记者、编辑一致认为多元文化信仰和谐并存,尤能代表闽南文化包容且丰富的特色,且这些文化信仰场所与居民百姓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所以决定采写当期专题。当时,颜瑛瑛作为值班二审编辑,与采编人员多次推敲,最终确认使用《半城烟火半城仙》这个标题,最能体现泉州人生活与传统文化中的人情味与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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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这句话是所有专题参与者集体的灵感,更是历代泉州城、世代泉州人信仰和生活的写照。”颜瑛瑛表示,“这句话不是凭空产生的,是从千年闽南文化中孕育传承而出的。”

半城烟火半城仙——如今已经成为众多游客心中对“世遗泉州”的深刻印象和重要IP。泉州将聚焦“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定位,以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为目标,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

半城烟火半城仙,千古风华千古情——泉州坚持游客至上、贴心服务、品质第一的理念,正努力将“流量”转化为“留量”,争取实现“长红”发展。

来源:东南早报、泉州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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