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脂法院用人性化手段圆满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予以被执行人、担保人法律威慑的同时,又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反目好友当庭握手言和,针对欠款也约定合力履责。

2017年8月,被执行人殷某义、牛某洋(夫妻)在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汽贸有限公司处分期购买陕汽牌主车一辆及腾运牌挂车一辆,殷某康、任某欢(夫妻)自愿作为担保人。后续履约过程中,二被执行人拖欠购车款被诉至米脂法院,米脂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二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购车款113542元,担保人殷某康、任某欢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及二担保人均未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米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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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获悉被执行人殷某义与担保人殷某康系邻村好友,因担保购车一事,担保人殷某康心生不满,双方矛盾恶化、不再来往。

4月11日,为尽快将购车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前往甘肃省环县异地执行,将殷某义、殷某康传唤至酒店。两人碰面后互不理睬,执行干警见状,对被执行人殷某义说:“拖欠款项尽早履行才是正道,否则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同时告诉担保人殷某康:“担保就意味着风险,有风险就有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二被执行人追偿。”

眼看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对该案避而不谈的态度应对,执行干警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详细讲解了担保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及法律法规,劝导两人看在朋友多年的情分上,共同还款、合力履责

就在二人有所触动之时,执行干警趁热追击,提出本案执行标的不算太大,如果二人经济确有难处,无法一次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本着客观处理事情的态度解决问题,最终同意与被执行人、担保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3542元,被执行人与担保人当日各自履行2万元,下剩7万元二人承诺年底偿还完毕。当日履行部分案款后,被执行人与担保人感谢法院化解纠纷,二人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修复。

本案中,米脂法院秉持维护当事人权益有力度,善意文明执行有温度的理念,因案施策,大力释法明理,用情耐心化解多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使得执行工作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