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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的弟弟因为涉嫌诈骗罪,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已经一个星期了。我们家是外地的,不知道封丘县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哪里?您能告诉我一下吗?另外,听人说刑事案件有什么“黄金救援期”,这是什么意思?您能给我解答一下吗?我想给他请个律师申请一下取保候审,可以在这个“黄金救援期”内把人给取保出来吗?取保候审的话,人是不是就能从看守所出来了?我能不能委托您作为他的刑事辩护律师呢?现在可以去会见他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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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封丘县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封丘县世纪大道与东干道交叉口向东1.4公里路南。

乘车路线:封丘县汽车站乘坐封丘1路公交车到前马台站下车,沿世纪大道向东步行400米路南。

很多人都听说过刑事案件中存在着37天“黄金救援期”,但是却对此不甚了解。那么,什么是刑事案件“黄金救援期”?“黄金救援期”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又有哪些作用呢?实际上,“黄金救援期”是比较通俗的说法,指的是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至被正式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是30天,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这个期限最多37天。在该期限内,公安机关会将刑事案件报送至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会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被逮捕的必要。

很多时候,“黄金救援期”会对刑事案件的结果起到关键的作用!其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是身陷囹圄,还是免于刑事风险。因为,在该期限内,如果涉及的刑事案件存在着无罪或者不被起诉的可能性,均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在此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展开积极有效的诉讼救援行动,以便成功地达到或劝阻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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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避免错过刑事案件37天的黄金救援期。如果家属不能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则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可能会面临孤立无援、精神紧张、心态崩溃的境地,极易被误导或者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为日后辩护律师为其争取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留下隐患。同时,辩护律师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其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要求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多项帮助。家人可以为他委托辩护律师过去会见一下他,为他申请取保候审,从拘留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从看守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