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冯炯恒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

当港澳台同胞在内地遇到婚姻问题时,他们能否在这里直接离婚呢?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港澳台同胞在内地离婚是完全可行的,但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接下来,笔者通过几组例子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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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的婚姻,

如何在内地离婚?

以香港居民A先生和内地居民B小姐为例,他们在内地取得结婚证。

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另一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是在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他们可以选择自愿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若香港居民A先生和内地居民B小姐想要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他们可以到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采用该种离婚方式的前提是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的婚姻关系是在内地缔结的,且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离婚。

然而,若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的婚姻关系是在港澳台地区缔结的,那么二人则无法在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二人即使自愿达成协议离婚,也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

双方可以选择到内地居民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处理,请求法院处理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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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港澳台居民间的婚姻,

能否在内地离婚?

以澳门居民C先生和澳门居民D小姐为例,他们在澳门取得了结婚证。根据前文所述,港澳台居民可以选择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前提是婚姻关系是在内地缔结的,澳门居民C先生和澳门居民D小姐是在澳门取得的结婚证,那么二人自然无法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夫妻双方若是港澳台居民,但只要他们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的,内地法院对他们之间的离婚案件便享有管辖权。

可见,港澳台居民是可以在内地的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能否在内地法院离婚的关键则是二人在内地是否有经常居住地

所以,若澳门居民C先生和澳门居民D小姐有在内地长期居住生活,则他们可以选择在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他们的结婚证是在澳门取得的,该结婚证需要公证后才能在内地法院作为证据使用。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离婚是完全可以的,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分享你的看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