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统计,2025 年全国离婚数量为 274.3 万对,结婚数量为 676.3 万对,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的比例约为40.5%,代表着每 100 对新人结婚,约有 40 对夫妻选择离婚。其中大部分都是选择了协议离婚,其中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配做好约定,离婚后该过户房产就过户,该拿存款就拿存款,但是真的离婚完成了,就没事了?看看两个案例,就明白有可能被追索!
协议离婚多年,女子分的财产绝大部分,后被法院告知要承担前夫欠债
贵州贵阳的黎女士,丈夫在2017年与他人合伙投资,并签订了协议。之后投资失败,他欠下了合伙人75余万的债务。但是在2020年,夫妻俩协议离婚,所有财产都给了女方。之后合伙人将丈夫告上法庭,一审判决丈夫败诉,需要承担所有债务的偿还。在强制执行阶段,合伙人发现丈夫名下已无任何财产,夫妻俩离婚时已将财产全部分配给妻子。
于是合伙人申请撤销之前的裁判,重新申请将已离婚的黎女士追加为共同被告。李女士喊冤,已经离婚好几年,是前夫欠的钱,自己也不知情,为什么要还钱?但是法院没有去追究他们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也不去分辨是否是离婚不离家,不过二审判决却要求夫妻二人共同还款,他们两人的协议离婚有效,但是财产分配的条款无效。
这个判决没毛病,用债权的追偿责任击穿了离婚的财产分配权利,让那些通过离婚转移财产的企图失败。有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贵州省贵阳市的法院二审判决是没错的。不过黎女士也不用太过担心,如果他离婚时分配的财产总额不超过75万,那么将那些财产全部变卖返还即可,后续的不足部分的还款责任也不需要承担。
现在看来,想依靠离婚让一人承担债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一人可以保全财产供两人共同使用的想法已经走不通了。现在法院这方面的案例越来越多了!躲避债务执行,用假离婚的方法是不可能的。那么现在社会中这么高的离婚率,有多少离婚是技术性离婚,就是为了分得财产或者躲避债务呢?
给儿子买房结婚,儿子夫妻协议离婚,儿媳能分走千万房款?
上海的房子贵,这点大家都知道,但是没房如何结婚组织新家庭呢?上海的老刘给儿子转了2400万,全款买了一套房。不久小刘与张某登记结婚,住在这个房里。没想到才不到三个月,两个人就去民政局办了协议离婚。在签署的协议里,小刘同意这套房为婚后共同财产,继续自己居住,但是给女方补偿1,500万。
他们协议离婚,却没有告诉老刘,因为不在一起居住,三年后才知晓离婚和协议内容,于是在2024年,老刘将小刘和前妻告上法院,诉说在离婚前小刘签过欠条借款1980万买的这套房,现在两人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要求偿还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小刘前妻张某称欠条是小刘婚前所签,与自己无关,拒绝偿还。最终法院认为,两人协议离婚条件不公平,而且这套房与欠款相关性很高。两人存在合谋骗取老刘钱财的嫌疑,最终判要进行还款,但是张某以1,500万还款责任为上限,超出的金额不再承担。
在民法典中还是能找到相关依据的,但是如果不是结婚三个月就离婚,而是结婚三年就离婚,这个案子又该如何判断?如果生了小孩之后再离婚,又该怎么判呢?其实如果小夫妻俩的吃相不难看,很有可能真的这1,500万就不用还了。
很少能看到上海有这么傻的男子,同样也很难看到,一直不过问儿女婚姻的上海父母。当然也同样没有看到有如此贪欲的女子,最终法律还是给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判决。为什么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与财产也有着很大关联。其实要么签订好婚前协议,要么房产证先不给小两口,可能都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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