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引「工作职责、制度、计划」
杏林职苑 编制
导语: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织,履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职责,有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可追溯。那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织如何组建?如何开展工作?杏林职苑认为,首先应成立专业委员会并建立工作机制。本章节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监测指标、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方面内容进行探讨,以供医院医疗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参考。
目录
一、组织机构
二、职能定位
三、工作职责
四、监测指标
五、工作制度
六、工作计划
一、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分管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部负责人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质管、药学、护理、院感、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管理、伦理等相关专业人员。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能定位
技术委作为二级委员会,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技术委章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监测指标及年度目标值;
2.审定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
3.对首次应用于本院的医疗技术组织论证,对本院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开展评估;
4.定期检查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按规定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完成其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购买专栏后可阅读完整内容。
本专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指引》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计划,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目录,以及限制类技术管理等三级医院评审迎检必备文案,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