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中玉,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使命担当,践行服务宗旨,尽职尽责、担当作为,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赢得单位同事、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因个人工作表现突出,曾荣获“郑州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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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挑重担,忠诚履职铸交警本色。

从警十余年来,赵中玉在工作中不畏艰险、勇挑重担,从不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好干的活他主动请缨,不好查的车他锲而不舍。辖区内南四环高架开通后,不少大型车辆违法上高架行驶,不仅影响高架桥桥体安全,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对此也反映强烈。但南四环沿线上下桥匝道口比较多,在桥上治理又非常危险,治理难度较大。面对这块难啃的骨头,赵中玉主动请战、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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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真调研大型车辆违法上高架规律和特点,总结出了在上桥口值守形成威慑,在下桥口查处给予惩戒,在高架桥上持续流动巡逻杜绝司机侥幸心理的三联治理方法。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在严厉查处的同时,积极向大型车辆司机发放《致大车司机的一封信》,并深入违法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大型车辆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在他的带领下,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治理,现在南四环大型车辆上高架的现象已经明显好转。过往群众和司机非常认可,经常有路过的小车司机摇下车窗夸奖道:“交警同志,你们辛苦啦!有你们天天治理,现在桥上的大车很少了!”

服务群众,危难时刻显警民情深。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赵中玉依托交警本职工作,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在日常勤务中积极帮扶群众,给外地群众指路、帮受困车辆推车、送迷路老人回家、招领遗失财物等都是家常便饭,更是在群众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主动作为,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3年10月5日18时06分,交警三支队指挥室接到群众求助“一辆豫A号牌白色哈弗SUV上载有一名急症病人,需要交警护送前往医院抢救”。时间就是生命,赵中玉接收到指令后,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即联系求助群众,询问具体送医路线,然后带领队员驾驶警车火速赶往侯寨高速收费站做好接应准备。接到求助车辆后,赵中玉打开警灯、拉响警笛在前方开道引导。当时正值国庆假期返城高峰,道路异常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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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路手持喊话器,不停提醒前方车辆避让。虽然忙碌了一整天的他,嗓子已经沙哑,但他不顾嗓子的疼痛,依旧不停地喊话让行。在他的引导下,正常需要50分钟的路程,仅用20分钟就将病人送到郑州市中心医院。到医院后,他又积极帮助家属和医护人员将病人送往抢救室。医生说幸亏送得及时,晚来10分钟后果不堪设想。病人家属感动地跪地致谢,赵中玉连忙拉起家属,说“人民警察为人民,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有困难找警察就对了!”

一心为公,拼搏奉献书青春无悔。

“爸爸,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呀?”,“乖,爸爸今天晚上还要夜查呢,不回去了。你在家听妈妈的话,赶紧睡觉吧!”每到周末晚上,赵中玉总能听到年幼孩子在电话中的责怪。因为公安交管工作的特殊性,他不仅白天要执勤巡逻、疏导分流,晚上还要经常值班备勤、夜查整治,三五天不着家是常态,在一些重大活动和任务中,甚至整月整月不回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交通警察,他每天忙于疏导交通、查处违法、排查隐患、帮扶群众,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把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奉献给了自己挚爱的公安交管事业。由于对工作的热爱,他甚至一再推迟自己要孩子的时间,家里其他的事情更是顾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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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妻子和父母也都深明大义,家里的事情很少让他操心,全力支持他做好各项工作。提起家人,赵中玉不无感慨地说道:“入警十余年,我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唯独对不起父母、孩子和妻子,家人越是理解支持,我就越是愧疚自责,但既然穿上了这身警服,就得负起这份责任和担当。”

“路畅民安为己任, 忠诚履职铸警魂!”在平凡的交通管理岗位上,赵中玉用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和付出,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和担当,谱写了一曲路畅民安的和谐篇章。(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