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管子漏水,他得负责维修。”近日,吴忠市盐池县芙蓉社区统建北楼居民楼202住户的卫生间管道漏水,与楼上302住户因维修事宜产生纠纷。网格员劝解不成,找到了徐红梅“坐镇”的“红梅说事厅”。

经过徐红梅的耐心劝解,双方当即达成调解协议,302住户找人维修并承担管道维修费150元。这起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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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州路街道建成“红梅说事厅”“老高说和室”等人民调解室,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盐州路街道按照威望高、能服众、热衷调解的标准要求,选配了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下放至各社区调委会,与盐池县委政法委选派的“三官一师一员”共同组成基层人民调解的强大力量。

凭借人熟地熟和“老”的经验、“老”的威望,充分发挥“和”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经成功处理矛盾纠纷21起,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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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事厅”“说和室”等人民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

一是做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人民调解员将“日排查”作为日常工作,坚持矛盾处置与法律宣讲相结合,纠纷化解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帮助他们依法提出诉求,合法解决问题,在群众心中播下“法”的种子,引导人人都成为“法律明白人”。

二是做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调解室确立了处理矛盾纠纷以心平气和、换位思考,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原则。构建了自身能调处的坚决调处到位、自身无法处理的切实解释到位、个别闹访缠访的耐心疏导到位的办事“三到位”。坚持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上报,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平安不出事、事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打牢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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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宁夏法治

技术编辑:曾杰

责任编辑:于芸霞

审核:马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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