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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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向买受人出具了房屋的相关图纸资料,在图纸资料上显示屋面未设置保温层
如果因未设保温层房屋出现裂缝、渗漏的,开发商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吗?
最高院在公报案例《杨珺诉东台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中,明确了以下原则: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向买受人出具了房屋的相关图纸资料,在图纸资料上显示屋面未设置保温层,但应当保证房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房屋存在质量缺陷仍需承担修复责任。
法院认为,房屋的图纸资料属于非常专业性的技术资料,买房人仅凭常识无法得知房屋未设置保温层;
而即便开发商在交房时明确告知买受人案涉房屋未设置保温层,作为非专业的买房人也无法知道“未设置保温层会导致裂缝、渗漏问题”。
因为未设置保温层导致房屋渗漏等的质量缺陷具有隐蔽性,买房人只有在使用房屋过程中才能发现,开发商不能以签订合同时所拥有的信息优势来免除保证房屋质量的法定责任。
因此,开发商应当保证房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房屋存在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本文为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并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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