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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或者在饭店等场所,

供养一个佛头或者半截佛身当摆设,

这样做是不如法的,

且缺乏对佛像的恭敬之心。

优婆塞戒经》云:“不应造作半身佛像。若有形像,身不具足,当密覆藏,劝人令治;治已具足,然后显示。见像毁坏,应当至心供养恭敬,如完无别。

如是供养,要身自作;若自无力,当为他使,亦劝他人,令佐助之。”

可见,供养佛像当供养具足之身,供养半身佛像或者佛头皆不如法,好比斩首示众,其罪过将来必堕地 狱。

印祖曾说: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

如果缺少恭敬心,即使佛像造得再优美,不但没有丝毫功德可言,相反还有无量罪过

因此,佛弟子当供奉全身佛像于合适的位置,便于大众生起恭敬之心。